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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曝光台 发布日期:2016-10-13 发布人:管理员 关于不予受理辽宁东亿建筑(集团)有限 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的通知 本溪市建设安全监督管理站文件
关于不予受理辽宁东亿建筑(集团)有限 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的通知
辽宁东亿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1日,委工程处、市安监站、市质监站、市城管处等部门,关于胜利三角地改造工程的市容环境综合整治问题对你单位进行了约谈,要求在5日内整改完毕。9月28日,市安监站进行了复检,你单位对存在的问题未进行任何整改。由于你单位未按照《中共本溪市委 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本委发〔2016〕7号)中“6个100%”(施工现场100%标准化围蔽、工地沙土不用时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化、拆除工程100%洒水抑尘、出工地车辆100%冲净车身、施工现场长期裸土100%覆盖或绿化)落实市容环境整治及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经研究决定,按照《辽宁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实施细则》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办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当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时,我站将不予受理你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及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 特此通知。
2016年9月30日 |
版权所有:本溪市建筑施工劳动安全监察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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