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本溪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站! 区站管理 市站管理
 
网站首页机构设置法律法规公告工作动态紧急通知继续再教育办事流程文件下载现场管理设备管理曝光台
   >> 工作动态  发布日期:2017-10-20  发布人:管理员
全市住建系统关于做好“十九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方案
全市住建系统关于做好“十九大” 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党的十九大维稳安保工作的有关要求,按照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做好党的十九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方案》部署,贯彻落实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做好党的十九大期间全省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方案》的通知(辽住建安[2017]36号),特制订全市住建系统关于做好“十九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重要讲话特别是“7.26”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化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狠抓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促进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步好转,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以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承担,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为“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生产环境。 三、主要任务 (一)建筑施工领域 1.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自治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对大检查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再落实、严查细究,查缺补漏。要注重掌控重大安全风险,强化对模板支架、深基坑、起重机械等施工重点环节、重点部位,以及市政工程中的基坑、隧道、地下暗挖、顶管作业等事故易发环节的检查督查力度。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集中力量抓好整改,全面落实排查任务清单、安全隐患清单、整改工作清单、复查验收清单的“四个清单”管理办法,实行安全生产的闭环管理,确保不留隐患。 2.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对非法违法建设行为全面排查、重拳出击。通过查资质、查分包合同、查人员、查材料供应、查设备、查现场管理资料,推进检查行为规范化、制度化。对于未办理施工许可及安全监督手续擅自施工的项目,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相关负责人依法处罚,并向社会公开通报其非法违法行为及处罚情况。 3.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进入四季度,风干物燥,易造成火灾事故发生。各自治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方面要做好国务院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督查中指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同时,要结合实际,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开展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和施工安全监督机构等相关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积极开展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提高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及其家属的消防安全意识。 4.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控制。进一步巩固前一阶段治理建筑施工扬尘取得的成果,站在推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进一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实施安全生产、扬尘污染防治”一体化“监管,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自觉落实治理施工扬尘责任,坚持扬尘治理与安全生产管理并重,建立、坚持监管责任与企业(个人)责任并重,建立起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 5.切实做好全市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针对全市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查出的建设系统各项问题和隐患,逐项整改,消除隐患。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要层层明确任务,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部署取得实效。 (二)燃气及城建行业 1.继续抓好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市、县(区)燃气行业主管部门及燃气企业要在巩固今明年前三季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在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前集中开展一次燃气安全大排查“回头看”,全面排查本地区城镇燃气在经营使用、规划建设、设备质量、管线运行等方面重大安全隐患的低数,完善燃气管理安全隐患“四个清单”;对“回头看”查摆出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和责任清单,并进行整改,确保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前全部隐患整改到位;确实在短期内不能完成整改的,要采取稳妥的保障措施,责令专人死看死守,坚决保证安全运行,因保障不力引发安全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2.全力做好城镇燃气监管检查痕迹管理、闭环管理和重点隐患台账完善工作。市、县(区)燃气行业主管部门及燃气企业要做到城镇燃气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有部署、有排查、有方案、有整改、有复查、有总结评估。今年年底前,市住建委燃气处和各自治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本区域内重点燃气安全隐患和长期不能整改完毕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清单情况编订成册,重点包括企业名称、隐患事项、整改情况、保障措施、预计完成时间、责任人等,确保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项”落实,对入册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统一销号。 3.及时完成城镇燃气经营许可证换发工作。市、县(区)燃气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和省厅关于经营许可证发放工作的相关要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及时完成许可证换发工作,坚决杜绝因企业经营许可到期而未及时完成换发所产生“空白期”的问题。 4.进一步强化燃气安全生产宣传普及教育工作。市、县(区)燃气行业主管部门及燃气企业要把燃气安全宣传和普及安全用气只是列入长效管理,按照省厅要求组织开展好“5个1”活动,即:开展一次燃气经营企业安全教育活动;开展一次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周活动;开展一次以深入空巢老人、拆迁安置户、农村进城人员等燃气用户作为重点安全用气宣传活动;开展一次燃气用户安全管理和安全宣传进社区活动;借助新闻媒体开展一次安全用气宣传活动。通过向社会普及燃气安全使用知识,提高用户使用燃气的安全意识,增强自我防范意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落实公园景区安全防范措施。进一步加强防火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开展巡查,节假日期间人员聚集场所的值班值守工作,安全疏散通道及场所内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设施、联动系统等配备、使用、应急预案制定演练情况等安全措施的落实以及对动物笼舍及游艺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四、工作安排 (一)部署实施阶段(即日起至10月15日)。各自治、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委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结合市建设系统做好党的十九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方案的具体内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决战攻坚阶段(10月15日至会议闭幕)。各自治、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委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成立检查组,主要领导要率先垂范,深入重点企业、重要现场、开展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结合正在进行的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公开曝光,严肃查处。 (三)全面总结阶段(党的十九大闭幕后)。认真总结党的十九大期间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时报送总结材料,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自治、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委安委会成员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做好党的十九大期间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住建委成立党的十九大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委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各自治、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委安委会成员单位也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层层落实,全面做好党的十九大期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三)全面落实责任。各自治、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委安委会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主要领导要亲自主旨研究工作方案,亲自动员部署,亲自带队督促检查,深入安全生产一线。各相关职责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认真开展监督执法检查,从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全省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四)加强应急值守。要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干部到岗代办制度和事故信息报送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加强安全生产风险预报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做到快速反应,科学有效处置。 请各自治、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委安委会成员单位做好党的十九大期间安全生产线管工作并于党的十九大闭幕后一周内将工作措施及总结报送到委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温浣鹤 联系电话:44521182 传真:44521179 电子邮件:2581100503@qq.com
版权所有:本溪市建筑施工劳动安全监察站